(原标题: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何滔滔先生、杭正亚先生、鞠剑峰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三位独立董事在聘任初期及2025年度至最近十二个月内均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未发生影响独立性的相关情形,任职资格持续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