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修订后,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规定、内部控制与审计机制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129,549,466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且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独立董事3名,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设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需忠实勤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