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薪酬管理遵循收入与公司规模、业绩相匹配,责任与权利对等,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和激励约束并重的原则。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绩效薪酬部分需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并建立追索与扣回机制。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