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薪酬管理遵循收入与公司规模、业绩、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机制。内部董事及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出现严重违纪、损害公司利益、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意见等情况时,将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并可追回已发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