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薪酬管理遵循与公司业绩、岗位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实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结构。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按半年度发放;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年度考评挂钩。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并披露。公司亏损时应说明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形时,将追回已发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