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修订))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工作。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记录和议案报董事会审议。会议内容及议案具有保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