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该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形成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