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1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交易对手方为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操作原则与风险控制措施,并获保荐机构无异议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