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评价范围涵盖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覆盖输变电设备、电力工程服务等主要业务和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等高风险领域。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和内控制度,强化内部审计、采购管理、信息披露、信息系统安全等控制措施,并制定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无重大整改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