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总部及主要子公司,覆盖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比例均为100%。评价工作基于定量与定性标准,对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认定,发现的一般缺陷均已整改,风险可控。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