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每年制定薪酬方案,考核标准包括岗位绩效、经营业绩等,涉及股权激励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由主任召集,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证券法务部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