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遵循长远利益、职责权利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由股东会审议确定;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岗位和绩效确定薪酬。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因财务造假等情形可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