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薪酬考核方案)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薪酬考核方案,适用于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9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专项奖励组成,基本薪酬不高于总额的50%,绩效薪酬不低于50%,与经营目标达成情况挂钩。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薪酬含税,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