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一东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贾新宇、马鸿佳、于旭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董事会认为三名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