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薪酬管理原则、管理机构、薪酬构成与发放、调整机制及止付追索等内容。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和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在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并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亏损情况下需说明薪酬变化合理性。对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