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明确其人员组成、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及年报工作规程。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并行使监事会部分职权。涉及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形成书面记录并向董事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