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水平,完善治理结构,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该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资本运作及ESG战略规划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议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