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实施方式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建筑绿能及零碳园区规划建设项目”进行调整。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临时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