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条件。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制定程序合规,内容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委员会认为该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一致同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