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责权利统一、公平公正原则,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政策制定与审查,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高管薪酬主体,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额的50%。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财务数据,薪酬为税前金额,依法代扣代缴税费及社保。对财务造假等情况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