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薪酬标准与构成、发放方式及调整追索机制。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薪酬遵循公平、责权利对等、长远发展和绩效优先原则。非独立董事兼任高管的按高管标准执行,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按月发放,差旅费等由公司承担。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绩效薪酬与公司及个人考核挂钩,部分在年报披露后支付。离职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薪。公司亏损时绩效薪酬应下降,违法违规行为将导致薪酬扣减或追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