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全部主要子公司,涉及组织架构、财务管理、销售管理、采购与付款等主要业务和事项。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变化。公司将继续完善内控制度,提升内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