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及其他福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挂钩,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按季度发放。薪酬发放需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绩效评价,部分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制度还规定了薪酬调整、递延支付、止付追索机制,适用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