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人,独立董事过半数,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对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公司监察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会议组织及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