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构成及发放方式。制度适用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公平公开、责权利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等原则。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按岗位领取薪酬,不另领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结合绩效评价,与公司效益挂钩。公司有权对财务造假等情形下的绩效薪酬进行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