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明确了薪酬管理原则、适用对象及薪酬构成。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激励约束并重原则。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绩效薪酬部分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标准制定与绩效考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