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明确薪酬构成、绩效考核、薪酬发放及约束机制等内容。内部董事按所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领董事津贴;外部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并由股东会审议确定。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岗位基本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总额的50%。建立绩效评价机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年度绩效考核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存在严重违纪、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的,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