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构成、考核标准及发放方式。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薪酬管理遵循收入与公司规模、业绩、责任对等原则,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中长期激励收入与考核结果挂钩。绩效薪酬递延三年发放,分别为70%、20%、10%。考核年度亏损时,经理层绩效薪酬原则上不发放。公司建立止付追索机制,对财务造假等情形追回已发薪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