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新天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委任,成员不少于三名,以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并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成员。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担任,负责主持会议,法定人数为三人,其中至少两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或按主席要求召开。委员会主席须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回应股东提问。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评估董事技能矩阵并提出调整建议;物色合格董事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名;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在通函中披露选任理由、独立性判断依据、时间投入能力、任期超过九年的持续独立性考量、带来的技能经验及对董事会多元化的贡献;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继任计划提出建议;推荐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制定并定期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于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评估董事的时间投入、履职能力及相关因素;支持董事会绩效评估工作。委员会可获得足够资源,并在需要时聘请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