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6年4月23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UBS AG于2026年4月22日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进行了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普通股的交易。其中包括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买入100股,总金额6,310.00港元,价格为每股63.10港元;卖出1股,金额62.30港元,价格为每股62.30港元。另因利便客户交易部门操作,卖出700股,总金额44,200.00港元,价格介于63.10至63.20港元之间。此外,因应客户主动要求赎回既有追踪指数ETF,买入100股,总金额6,315.00港元,价格为每股63.15港元。所有相关自营交易持仓将于下一个交易日上午交易时段结束前平仓。UBS AG为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交易为其自身账户进行,最终由UBS Group AG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