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截至评价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控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主要子公司,覆盖组织架构、资金活动、采购、销售、财务报告等重点业务和高风险领域。报告期内未发现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亦无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后续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