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陈翌庆关于本人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陈翌庆作为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依据相关规定对其独立性进行自查。经查,其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接受财务、法律等服务委托,最近十二个月内亦无相关利益关联情形。其任职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