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报告显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覆盖组织架构、资金活动、采购、销售、财务报告等主要业务和事项。针对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开展整改并持续优化内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