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修订稿))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薪酬结构、考核机制及追责条款。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标准并实施考核,绩效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部分递延发放。如因财务造假等导致财报重述,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