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6年4月))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委托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的行为。制度明确委托理财应坚持防范风险、谨慎投资原则,资金限于闲置自有资金或闲置募集资金,不得影响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内的由董事会批准,超过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须保本、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发行主体原则上为商业银行,需经董事会审议并由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特定情况下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前期论证与日常管理,内审部负责监督,审计委员会有权核查。委托理财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