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6)最高法民申34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本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终审判决中南设计院向公司支付工程款7,590.93万元及利息。该裁定不影响已生效判决的执行,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经审计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