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陈维国))
陈维国声明具备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承诺将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