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明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与发放规则。专职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股东会决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10万元(含税),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年薪、年度绩效年薪、任期奖励和职务消费补贴。年度绩效年薪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任期奖励以三年为周期考核发放。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相匹配,并建立追责机制,对违规、未完成目标或财务造假等情况可扣减或追回已发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