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黄浦关于财务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2025年7月8日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公司对通过频繁买卖标准仓单赚取差价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按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处理,不确认销售收入,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期末持有的标准仓单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本次变更自财政部规定起始日起执行,不涉及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