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合理,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规要求,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内部控制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