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6年4月21日,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公司2023年和2024年分别为下游客户累计提供对外担保1,107.5万元、2,964.93万元,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及对外担保监管规定。时任董事长颜劲松、时任总裁曾祥志、时任财务总监许冰芳、时任董事会秘书刘浩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聘请法律顾问确认截至2026年4月3日对外担保余额为零,后续将加强法规学习,杜绝类似问题发生。本次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