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正虹科技: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内容摘要

(原标题: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6年4月21日,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公司2023年和2024年分别为下游客户累计提供对外担保1,107.5万元、2,964.93万元,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及对外担保监管规定。时任董事长颜劲松、时任总裁曾祥志、时任财务总监许冰芳、时任董事会秘书刘浩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聘请法律顾问确认截至2026年4月3日对外担保余额为零,后续将加强法规学习,杜绝类似问题发生。本次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正虹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