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吴勇敏先生、王淼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任职经历及独立董事签署的自查文件,确认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