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城科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额的50%。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按所任其他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岗位和绩效考核确定。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成果、个人履职情况挂钩,实行绩效评价和递延支付机制,并建立薪酬追索与止付机制。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与监督,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