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于传治))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于传治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于传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关联方任职,未从事影响独立性的活动,且未有重大失信记录。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