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公司应在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任,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出现违规、重大失误等情况时,公司应解聘。制度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范围、履职保障、绩效评价及聘任解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