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在信息存在不确定性或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制度规定了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的定义及适用情形,要求信息披露暂缓、豁免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确认,并建立登记档案。已暂缓或豁免的信息在泄露、传闻或保密条件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公司需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十日内向证监局和交易所报送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