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通过核查独立董事顾新建、吴学友、胥芳的任职履历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报告等文件,确认上述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能够独立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