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顾全根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独立董事顾全根对公司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确认本人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其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亦无相关情形。经自查,本人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特此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