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其结构,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主要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并审核候选人,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本细则明确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