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能源关于开展对外投资业务的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在连续12个月内,任一时点最高投资本金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的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股票交易、可转债交易、逆回购等证券投资业务。投资围绕能源低碳等相关产业,旨在研究行业发展机遇与路径,为公司战略规划和实体投资提供决策参考,并推动产业协同。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投资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止。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决策权限和审批流程,强化风险控制。
